津财预指〔2022〕3号
各区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有关资金预算的通知》(财预〔2022〕34号)规定,我市资金分配方案已报经财政部审核同意,现下达你区(分配情况、收支科目、项目代码见附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补助纳入直达资金范围,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该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二、请在收到本通知30日内,将直达资金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同时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三、各区财政部门要密切跟踪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加强分析研判,针对性采取措施,同时要严格落实预算绩效管理政策规定,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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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2年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专项资金分配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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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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