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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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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5-03-19 16:22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以下简称《规定》)以及2014年天津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附注等七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4年,我局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津政办发〔2014〕37号)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和我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以推进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和行政审批事项公开、行政权力公开为重点,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制度机制,加大公开力度,答复公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制发了《天津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津财法〔201427),明确了重大决策的原则、范围、程序等,要求决策事项、决策依据和决策结果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二是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承办单》,形成了由主办业务部门意见、保密审查意见、法律审查到主管业务局领导意见和主管政府信息公开局领导意见审核办理流程,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机构职能、审核流程、部门职责和主要领导职责。三是定期组织信息公开培训。先后三次组织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共223人次的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培训,发放250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手册。

(二)落实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根据市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工作要求,制发了《天津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201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美丽天津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保障改善民计民生、创新税收征管方式等一系列重要工作,及时将政策措施落实和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二是制发《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津财预〔2014〕34号),大力推进市和区县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建立“三公”经费按月统计报告制度。三是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机制,通过扩大公示范围、细化公告内容、公开采购文件等方式,实现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保障供应商以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4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268条,比去年增加83条,公开的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100%。社会公众关注程度最高的几个方面政府信息为:年度预决算报告及“三公”经费情况、各类规章制度、财税政策、政府采购项目及减免情况、营改增和发票管理等。

(二)公开形式和途径。

1.互联网

一是积极落实中央和我市政策要求,进一步充实门户网站的栏目和内容,新增了“政务公开”、“政府购买服务”、 “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人事任免”等子栏目,开设了“一次性告知”、“地税系统对外电话”、“营改增”和“小微企业发展”等专题,优化了“12366”等部分功能模块。二是加快推进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建设。认真落实市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要求,进一步整合微博、微信平台资源,参与建立全国税务系统微博、微信矩阵,加强协调管理,实现集群发展,2014年累计发布各类财税信息3507条。“天津财税”政务微博受到29万余人关注,并获得市政府微博绩效考评第二名,“天津财税”政务微信于10月1日正式开通。

2.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

在财税规范性文件等各类主动公开文件正式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主动、及时、完整向市图书馆、市档案馆和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3个市级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提供纸质文件,方便公众查阅。

3.新闻宣传

积极拓宽信息公开发布渠道,通过《天津日报》、《今晚报》、北方网、天津电视台、天津广播电台等主流媒体,对财税体制改革和财政税收政策进行广泛宣传,2014年累计发布各类稿件400余篇。4次参加电台、电视台“公仆走进直播间”访谈节目,对“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营改增扩围”、“结构性减税”等热点问题进行解读。

4.热线服务电话

2014年,12366纳税服务热线通过电话、网站和现场接待累计提供各种服务91.98万次,主要服务指标除短信之外其他均呈上涨态势。其中电话人工受理总量30.07万条,同比上升27.17%;自动语音服务总量11.36万条,同比上升9.86%。纳税人咨询的政策热点主要集中在发票管理和税收征管方面。同时,12366热线还注重与各区县地税局的衔接配合,积极落实投诉检举事项,及时响应纳税人合理诉求,树立了我市地税部门的良好形象。

(三)公开的主要内容。

1.继续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一是扎实做好财政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在2014年2月20日公开了经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审定的预算报告及19张附表的基础上,分别于4月和8月将财政总决算、61个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除涉密单位外)的部门预决算向社会公开。财政预算全部细化至“款”级科目,重点支出细化至“项”级科目,决算已全部细化至“项”级科目,部门预算全部细化至“款”级科目。二是稳步推进“三公”经费公开。2014年4月,我局公开了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以及2014年市级“三公”经费预算总额;61个部门向社会公开了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并就预算有所增加的支出进行了详细解释和说明。8月,我局公开了2013年“三公”经费决算总额,61个部门向社会公开了本部门“三公”经费决算,并公开了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三是积极推动区县财政信息公开。16个区县已全部向社会公开了财政预决算报告、部门预决算和本级“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279个区县部门公开了部门预决算,269个区县部门公开了本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

2.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一是实现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发《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采〔2014〕21号),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发布行为,统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和要求,实现了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需求、采购过程、采购结果公开的过程信息公开制度。二是扩大单一来源采购公示范围。对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项目,无论是否达到公开招标限额,全部要求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在网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实施单一来源采购,有效避免了采购人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供应商、品牌、型号和产地的行为。三是细化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在中标(或成交)公告格式中进一步将结果公开细化到中标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项目合同履行日期和服务要求等,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切实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实现“物有所值”。四是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对于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全部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提供电子版下载,公开采购文件全部内容,便于相关当事人在项目公告阶段即能够全面了解项目情况,方便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3.大力推进税收执法运行权力信息公开

一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要求和市政府公布的审批目录,对涉税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形成《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行政许可和行政服务事项》目录,对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听取社会意见。公开的行政许可和行政服务事项共147项,其中行政许可2项,部门职责性管理事项10项,行政服务事项135项,主要涉及税务日常管理、国际税收管理、减免退税管理和税务师事务所管理等涉税领域。二是深入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制定了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及其运行流程图,在门户网站上对社会公开,进一步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向社会公开了市财政局、市地方税务局部门和“三公经费”的2014年预算和2013年决算情况及说明,全部细化到“项”级科目。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情况。

2014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8件,已答复的申请总数为78件。其中,当面申请9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申请35件;传真信函申请34件

(二)依申请办理情况。

申请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财政预算决算数据、涉税咨询、土地出让金缴纳等。不予受理答复的原因是超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宗旨和工作范围。本年度收到的依申请政府信息中,“同意公开答复的39件不予公开答复6件;申请信息不存在5件;申请内容不明确5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9件;非政府信息4件。

(三)依申请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本着减轻群众负担,便利群众的原则,所有依申请全年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度共发生1件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件和1件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诉讼案件,结果均为维持原有答复意见。

五、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的来看,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着的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的数量和范围还需进一步增加和扩大,公开的形式还需进一步拓展和创新,依申请公开的界定和把握还需进一步提高等。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和市政府有关要求,深刻领会《条例》精神,继续巩固和完善原有各项制度和内容,总结积累经验,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

表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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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数量

全年主动公开信息数

1268

向市级查阅点提供本单位纸质文件

1268

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

1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列表

?

序号

信息种类

单位

数量

1

机构职能


2

政府规章文件

105

3

规划信息


4

统计信息


5

政府工作报告


6

财政报告

27

7

行政收费

15

8

政府采购

1004

9

行政许可


10

重大建设项目


11

教育医疗


12

社保就业


13

民政助残扶贫


14

突发事件处置


15

食品药品监管


16

产品质量监管


17

安全生产监管


18

环保公共卫生


19

市政府重要会议


20

人事任免

27

21

其他服务事项

13

22

其他公开信息

77

?

咨询处理情况统计

???

单位

数? 量

答复公众电话咨询事项

414356

答复公众邮件和网上留言

394

?

表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

????

单位

数量

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78

其中:1.当面申请数

9

2.传真、信函申请数

34

3.网上申请数

35

4.其它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78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

39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

0

3.不予公开

6

4.申请信息不存在

5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

19

6.申请内容不明确

5

7.非政府信息

4

8.重复申请


3

9. 已移送档案馆


0

10.其它原因

0

?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统计

?

???

单位

数? 量

全年依申请信息收费人数

0

全年收取依申请信息费用总额

0

全年依申请信息费用免除人数

0

全年免除依申请信息费用总额

0

表3:培训情况统计

?

???

单位

数? 量

培训次数

3

培训人数

233

?

表4: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统计

?

???

单位

数? 量

行政复议数量

1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数量

1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数量

0

行政诉讼数量

1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件数

1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件数

0

?

七、附注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津财政地税政务网”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津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邮编:300042,电话:022-23205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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